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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大建设”首批“绿化罚单”开出新意
所属区域:安徽省 / 合肥市 / 肥西县 新闻类别:新闻动态 发布时间:2008-7-8 人气指数:

个夏季,对于已建成通车的亳州路的施工单位合肥城建路桥公司来说,恐怕要像这几天的高温一样难熬。其实难熬的还有所有那些在新修道路两侧刚刚植下的新枝与幼苗。过往那些新建道路绿化很快“夭折”现象,有望从这个夏季告别合肥。转机是从7月6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开出的首批“大建设”道路绿化失职罚单开始的。

  “一肩挑”遭遇“滑铁卢”

  自2006年3月中旬开始的“大建设”,推进两年多以来,也是一个不断调整与完善城市管理水平的过程。此次开出的这张绿化罚单就是“大建设”体系构建的又一次深入探索。绿化罚单的开出,政府是经过慎重考虑的,因为责罚的对象可谓“大建设”的功臣——那些直接修路架桥的施工单位。亳州路建设工程现已竣工,其沿线法梧的保留、树下草皮砖停车场设计等都使沿线居民依稀看到芜湖路改造的影子,可是由于整日忙于道路建设攻坚,即只把精力放在追求道路主体工程本身质量,却忽视了后期绿化的管理跟进,从而遭遇“滑铁卢”。

  6月下旬期间,随着合肥气温逐日抬高,亳州路沿线新植的绿篱经受不住烈日高温的烘烤而发生枯死现象,令经过的路人心痛不已。市重点局获悉此情后,立即与市园林局组织人员对全市所有新建道路两侧绿化进行彻查,发现情况果然不容乐观——除亳州路外,还有九华山路、职教路、新安江路等处也不同程度存在新植绿化枯死现象。追本溯源,检查组发现,这些绿化受损的新(改)建道路,大多是总承包单位由于道路本身的工程质量、进度压力,而将绿化建设分包出去,从而集中精力放在道路主体身上。

  市重点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绝对不可分割的关键组成部分,不能以重视道路本身质量为由牺牲后期管理。如果这种现象不加以遏制,“大建设”成果何以维护?有市民说,在夏季检验绿化移植能否成活的关键期里,政府果断出手问责体现出对民意的尊重和城市管理水平的再次提升。

  “问责制”探索新路

  市重点局、市园林局针对“大建设”竣工未验收项目绿化工程存在的问题,处罚时没有手软,以期以儆效尤:对亳州路总承包单位、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,并分别给予4万元和1万元的经济处罚;对九华山路东段绿化工程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,并分别给予2万元和0.5万元的经济处罚;对职教路(磨陈路—站北路段)总承包单位、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;对新安江路(花冲路—广德路段)绿化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。对于绿化质量较好的诸如蒙城北路、黄山路等绿化施工或总承包单位以及监理单位,给予全市通报表扬。

  知情人都明了,造成道路两侧苗木成活率不高不外乎绿化施工单位作业不规范、绿化养护和管理缺失、人为毁坏等因素。为此,市重点局与市园林局联合规定,新建道路所有枯死苗木由各施工单位在7月8日前全部清除,并在7月15日前补植完毕;从即日起,“大建设”新建道路绿化一律按合肥市相关绿化技术规范来执行;同时,“大建设”所有绿化由施工单位负责一年管养,一年期满验收达标后方正式移交。(信息来源:合肥晚报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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